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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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

发布时间:2016-11-11

为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指导和规范继续教育载体建设,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日照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市制定了《日照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从基地职责、基地设立、基地运行、管理监督、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作了详细规定。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地区和行业发展需要,按照“优化布局、突出特色、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分期分批建设。根据地区、部门和行业发展需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主要承担相应区域、领域和行业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承担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任务。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提供继续教育服务的主要形式包括: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重大专项工程项目;举办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协助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开展继续教育理论研究,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与培训课程;举办继续教育交流服务活动等。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实行检查考核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基地的管理单位,在检查考核基础上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查评估或抽查结果作为调整、撤销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及下一阶段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在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参加培训的情况,可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学习档案,作为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内容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依据之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