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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日照市(基层)工程技术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7

日人社字〔2023〕98号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3年日照市(基层)工程技术

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结合我市(基层)工程技术职称“考试评价”改革试点安排,为做好2023年度(基层)工程技术职称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我市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两个专业的初、中、副高级(基层工程技术中的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参照执行)实行考试。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职称专业中、初级实行考试评价后,不再组织相关职称评审;副高级实行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二、考试专业及科目设置

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副高级三个级别。建设工程13个专业: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结构;岩土工程;建筑学;装饰装修;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建筑工程造价;市政工程;建筑材料。交通工程7个专业:道路与桥隧;港口与航道;汽车运用技术;交通工程机械运用;船舶及检验;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技术人员应结合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相关专业进行报名考试。考试大纲可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阅。考试不指定用书,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初级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考试含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内容),中级考试科目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高级考试科目为《综合考试》(考试含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内容)。

三、申报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日人社规〔2018〕1号)要求;符合破格条件的,经审核后按正常申报程序参加考试。

(二)对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不再进行相关或相近的界定;具备相应资格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即可参加上一级职称考试。

(三)事业单位中参加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考试人员,不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其中参加副高级职称考试并合格的,再按岗位管理规定申报参加评审。

(四)开展职称自主评价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统一考试,或继续自主评价。

(五)按照《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专业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

(六)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规定,参加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报评审(认定)其他职称系列(专业)。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日人社字〔2023〕97号文件执行。

四、考试成绩使用

初、中级职称考试成绩达到统一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副高级职称考试成绩须达到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职称评审,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包括当年度)。

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基层建设工程和基层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考试成绩在合格标准线基础上降低5分使用;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和交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考试成绩按全市统一合格标准线执行。两种考试合格证书不得混用。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申报全省工程技术统一职称或基层工程技术职称,但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类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

五、申报方式

参加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注册、登录“日照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测评公共服务平台”(http://rzzcks.yxlearning.com/,下称“考试平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职称资格”选择建设工程或交通工程;“从事专业”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考试评价改革试点专业目录填报,从系统下拉菜单里选择具体专业;“职称级别”根据系统菜单选择,其中申报基层高级职称的选择“副高级(基层)”。应试人员所在单位需注册、登录“考试平台”,审核应试人员基本信息,审核无误后上报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上报至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原则上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学信网报告、社保证明等需要提供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不再现场提供原件,但对于因字迹、印章、材料的时间模糊不清晰或相关问题无法确定的资料需重新上传或提供原件查验。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8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7月21日9:00至2023年8月10日18:00。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后下载打印《日照市2023年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表》,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由单位携带《日照市2023年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表》,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现场进行材料审核(具体地点见附件),市直和区县按区域分别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状态,应试人员可在个人账号“我的报名”中查看。

缴费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至2023年8月17日18:00。现场审核通过人员,进入系统个人账号,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

准考证书打印时间: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规定,每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0元。

六、其他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我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区县、本部门(单位)职称考试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对职称报名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考试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附件:各区县职称考试联系方式.docx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